平山公司商标变更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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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公司商标变更的可选方式

作者:河北凯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6 08:26:48

在商标申请表中,对于注册商标人来说,公司信息的填写、商标类别的选择、商标说明的撰写等都是石家庄商标注册的难点。对于那些想注册商标的人来说,如何正确填写和错误后的修改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当许多人填写公司地址时,他们不知道是填写公司的注册地址还是办公地址。

如果是公司注册商标,只能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如果是个人注册商标,可以填写两个地址:身份证上的地址或现在居住的地址。由于早期缺乏规划或自身的非专业性,商标类别的不合理选择也存在。特别是商标局在互联网上开通自己的商标申请后,可以在互联网上注册自己的商标。很多人没有找专门的代理公司进行咨询和处理,导致商标类别选择错误。我得在这里多唠叨几句。

商标注册是一项技术工作。我们应该找一个专业人士来做这种专业工作。不要因为你的不专业或错误而浪费人力物力或时间。重要的是不要成功注册你最喜欢的商标。这不值得失去。申请商标注册使用立体、声音标志的,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说明颜色代码,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是或者含有外国文字的,应当说明其含义。

自然人申请将其本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应当说明并附具肖像人声明。商标更正是指由于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使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不涉及商标注册过程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如果是书面申请,更方便更正。可通过“商标更正申请”程序解决。前提是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书面申请可以证明文书错误的真实性。商标局将根据更正申请予以更正。

此外,如果商标局在审计中发现,也会提出更正,这是被动的修改方案。如果是一个在线应用程序,更正起来非常麻烦。由于网上申请未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信息,对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无法通过更正程序。相反,需要申请该商标的“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然后以商标申请人的准确姓名再次申请。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设置的“错误信息反馈”栏中填写并提交“错误商标数据变更表”,并反馈相关错误信息。商标局核实后将及时修订。

建议:商标虽小,但关系到利益和生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前期的检索和后期的跟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涉及游戏名称的商标侵权问题,应从商标侵权认定的一般规则出发,结合游戏行业的特点,综合考量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是否导致混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抗辩事由等问题。本文重点分析游戏名称的“商标性使用”和“混淆可能性”两个关键问题。

问题一: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

实践中,认定商标侵权以构成商标性使用为前提。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使用应当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权人如认为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其必须证明他人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即他人对于商标权人的商标标识的使用应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只有符合该前提条件的行为,才有可能侵犯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权。

判断游戏名称是否侵犯商标权,同样应当首先考虑该名称是否发挥区分来源的作用,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一般情况下,游戏名称突出使用,具有区分游戏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但大致有以下两种例外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未突出作为游戏名称使用,难以发挥识别作用。比较典型的是游戏名称仅仅出现在游戏介绍的文字中,或者相关文字主要用以描述游戏的角色、道具、人物名称、故事场景等。在口袋西游等商标案中,原告主张享有芙蓉仙子等24件注册商标的权利,但被告是将相关文字用于描述游戏中角色或道具等,即作为相关角色、道具等的名称,且并未突出使用,客观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上述文字与被告之间形成特定的对应关系,不属于商标性使用。

第二种情况是虽然突出作为游戏名称使用,但仅属于描述性使用。即对相关词汇的使用是基于该文字本身含义,用以描述服务的内容特点等,并非为了指示自己商品或服务的特定来源。典型的如“大富翁”案:“大富翁”主要用来指代“按骰子点数走棋的模拟现实经商之道的游戏”,并且相关公众对此已经熟知。当被告使用“大富翁”时,相关公众并不会将其作为商标识别。类似的情况还有“三代”“保皇”“挖坑”等案:三代游戏、保皇游戏、挖坑游戏等作为特定扑克游戏的通用名称,已被社会公众普遍知悉和接受,相关公众在看到这些词汇时,不能将其作为商标识别,被告使用相关游戏名称不构成商标性使用。

问题二:是否有“混淆可能性”

判断商标侵权以“混淆可能性”为核心,商品(服务)相同或类似、商标相同或近似这两个问题是主要的判断因素。除此之外,注册商标本身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被控侵权行为的主观恶意等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第一,被控侵权游戏与注册商标核定商品(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游戏涉及的石家庄商标注册类别主要是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前者主要包括依靠下载客户端在电脑上操作的“客户端游戏”,比如2001年以来《石器时代》《仙境传说》等;后者主要包括基于Web浏览器的网络发展而成的在线多人互动游戏,即“Web游戏”,比如2007年以来的《傲视天地》《神仙道》等。而当前流行的“手游”,比如《刀塔传奇》《炉石传说》等,与前述两类商品或服务均存在紧密联系。当前涉及游戏名称商标侵权的纠纷中,“手游”占有很大比例。若主张侵权方的商标同时注册在这两个类别,相对较为容易判断。比如在“穿越火线”一案中,原告独家享有第9类、第41类穿越火线注册商标使用权。但如果主张权利一方与被控侵权方在两个类别各自享有商标权,则问题变得复杂,需要综合其他因素,结合相关行为正当性等进行判断。

第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断。相同或近似主要是从游戏名称与注册商标的整体字音、字形以及含义上进行区分。游戏名称商标侵权案例中,比较常见的是核心文字相同,从含义上导致混淆。比如,在“口袋梦幻”一案中,原告注册商标为梦幻西游,由于该商标用于涉及《西游记》题材网络在线游戏服务,故“梦幻”一词是判断商标是否相同、近似的重点。涉案游戏《口袋梦幻》名称中包含了“梦幻”一词,亦用于涉及《西游记》题材网络在线游戏服务,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游戏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存在经营上、组织上或法律上的关联。

第三,注册商标本身知名度与显著度。注册商标经权利人大量使用、相关公众基于对该注册商标的熟知在看到被控使用行为时更容易联想到在先商标的,混淆可能性更高。涉及游戏名称的商标侵权案件多为这一情形,在“穿越火线”一案中,原告游戏《穿越火线》推出市场较长时间并获得较高市场认知度,被告使用的“穿越火线2”容易使人联想到原告经营的游戏。

第四,恶意因素。商标侵权判定并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要件,但是被控侵权者具有故意攀附在先注册商标知名度等意图的,无疑会增加混淆的可能性。在“穿越火线”一案中,原告经营网络游戏《穿越火线》数年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游戏原名为《反恐杀手3——敢死队》,运营数月后改名为《穿越火线2(反恐精英版)》,且没有其他更为该名的合理理由。显然,被告具有攀附原告《穿越火线》商誉的主观目的,其刻意使用“穿越火线2”,很容易使人误认为是《穿越火线》的升级版本。

最近几年我国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开公司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开了公司有了自己的产品或者网站,这时候有条件的公司就会把LOGO及名称去注册商标。但是商标也是有时效性的,一般都是10年,到期之后就要通过续费就延长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续费也叫做商标续展,那么商标续展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石家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不限续展次数。每次商标续展所需要的时间大约是4-6个月,第一步就是要到商标局去提交商标续展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续展商标申请号。递交材料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最终核准续展,下发《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会写明续展后的商标权有效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注意原商标注册证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有很多企业因为对于商标不重视、平时疏于管理,商标到期之后没有及时的续展,被商标局撤销他人抢注,最后又花高价买回来,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商标持有者,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商标,建议企业委托专业的商标续展代办机构或者专人管理商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注册商标过程中免不了有好多麻烦,但是有几个雷区是需要注意的,因此,列举出来供大家参考一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1.先使用后注册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石家庄商标注册应遵循“注册在先”的原则,但是很多企业缺乏商标意识,总是推出产品一段时间后,才想到要注册商标保护产品权益,但是商标已经被抢注了,若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只能花大价钱从他人那里购买,或直接放弃该商标,从新开始,当然,两种选择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巨大的,因此,还是“产品未动,商标先行”为好。

2.随意转让很多企业推行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等方式,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许可对方使用商标,但是这种商标的使用方式存在风险,若是许可失败会双双受损。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

3.随意改变注册内容商标的颜色、文字、图形等在注册时都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一旦注册下来就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极容易构成侵权行为,此外,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也不能随意更改,若有改动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但是,随意更改注册内容终究不是一件对企业自身有利的事,这些行为容易使自己商标的保护力度退化或丧失,不利于品牌的塑造,甚至会造成侵权等不良后果。

4.商标由法人代表注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公司商誉的不断积累和规模的不断壮大,商标的价值也在不断增加。如果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的,那么如果注册商标的法人代表突然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或者法人代表从公司中退出单干,禁止公司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了,对于公司以及其他股东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此外,公司使用着个人的商标,又没有正规的许可,一旦有人提出撤三,没有完整的证据链,也不能证明该商标是由注册人使用的,从而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该商标。因此,商标由法人代表注册,由公司使用的,一定要及时签订许可协议或赶紧把商标转到公司名下,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总而言之,注册商标是每个企业都需要考虑和经历的事情,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我们关注与考量,掌握一定的相关知识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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