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个人专利申请的相关规范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8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除该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形,凡属这8种情况涵盖范围内的标识,均系绝对禁止使用。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如果诉争商标构成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情形,那么,商标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应秉持何种主观裁量进行判断?
在相关诉讼中,又该如何适用绝对理由的审理标准?两个裁定均被撤销2013年,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此案第三人)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公式”,指定使用在第7类“柴油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汽油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等商品上。
2006年,某自然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公式”,指定使用在第7类“柴油机;汽油机”等商品上,2016年该商标转让至此案第三人名下。2016年,两名印度籍自然人分别针对上述两商标,以诉争商标文字同印度的国家名称相同为由,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对两案诉争商标作出维持注册的结论,理由为:“诉争商标文字为印地语,同英语INDIA,为印度国名,但消费者对印地语知晓程度有限,因此不会将其识别为印度国名。”
上述两名印度籍自然人对两案裁定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在这两起案件中,相关争议焦点是,两个诉争商标文字指向印度国名的“事实”,是否可以依据我国消费者的主观认知而改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该规定中的国家名称,包括中文和外文的国家名称的全称、简称等形式,并不以我国境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为限。被诉裁定对此认定有误。原告诉求得到支持庭审中,原告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对焦点问题进行了阐述。一是诉争商标文字仅指向印度国名,未形成明确的其他含义,且该文字的使用并未获得印度国家政府的同意,已构成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国家名称,无论以何种形式,均不应仅以我国消费者的认知为限。亦即,我国境内相关公众对印地语的认知水平如何,并不能改变诉争商标文字指向印度国名这一事实。在无证据表明诉争商标文字的使用已经获得印度共和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应依据法律和事实对诉争商标宣告无效。
此外,在先司法判例:如(2017)京行终5508号行政判决中就认定“在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时应当从严掌握法律适用的标准”。其原因在于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是出于政治上严肃性的考虑,意在避免此类禁用标志的使用和注册妨碍有关国家使用其象征主权的标记的权利,或有损其国家尊严,进而对相关国家的国名等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二是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及适用,悖离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影响到我国同行企业的有序日常经营。
由于质量及价格的比较优势,长期以来中国柴油机生产厂商应印度客户委托进行代生产柴油机后出口至印度,并在产品上标注“BHARAT”(印度)作为产源标识之用。但由于此案第三人蓄意将诉争商标在海关备案,导致相关柴油机生产厂商的出口货物被查扣。除非这些柴油机生产厂商被迫同意与此案第三人和解,否则将难逃处罚,从而导致巨大的财产及人力损失,严重影响到这些同行企业的日常经营。此外通过查询,原告还发现此案第三人通过或无差别复制,或进行简单字母添加、组合,或通过将字母变形的形式,注册了大量中国乃至印度的知名柴油机商标,并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予以注册。
原告认为,这一行为是典型的商标囤积行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公共秩序以及公共利益。判决具有参考意义在商标审查实践中,对于绝对理由的审查,针对的是商标本身固有的不可注册性,主要考察诉争商标是否具有作为石家庄商标注册、使用的固有属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共政策,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等。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对于违反包括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在内的绝对理由的标识,除法律条文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严格遵照事实与法律规定,如果仅以消费者的认知为转移,显然与商标法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相违背。
正如(2018)京行终2710号行政判决中所述,“相对于损害特定民事主体利益的禁止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条款而言,绝对理由条款的个案衡量空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对是否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进行判断的裁量尺度不应变动不居”。
因此,两案判决结果一方面维护了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另一方面,两案进一步明确了针对绝对理由的审理标准,即公众认知不应影响关于诉争商标文字与禁用条款规定情形之间对应关系的判断,对司法实践亦有积极的指导性意义。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以及下岗工人纷纷选择自己创业去注册公司,那么,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以及需要注意什么呢?
1、注册公司最快需要15-20个工作日。地区不同注册公司的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
2、要注册公司,首先想好经营什么,怎样经营好,再来注册。要不,注册了也没有用,公司运营是需要成本的。
3、前期可行性分析调查,建议你自己认真的考虑一下。
4、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你可能担心自己不会,怎么办?刚开始成立的公司,业务少,对会计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选择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帮你建帐申报。
5、每个月1日-15日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每年3月1日-6月30日参加营业执照的工商年检。
6、对企业所得税,做帐很关键,如果帐面上你的利润很多,那缴税就高。所以,平常的购买设备都要开发票,你吃饭、坐车的票都留起来,可以做为你的企业运作成本。
7、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不管你有没有赚钱,只有发生了交易,开了发票,就要征税;所得税,是对利润征税,利润就是营业额扣减各种成本后剩余的钱,一般只有赚了钱,才会征所得税。
8、公司经营发展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实务中经常出现商事主体利用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影响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的情形。在商标权纠纷中,此类情况也不少见。法律实务中经常出现商事主体利用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影响竞争对手的正常经营的情形。在商标权纠纷中,此类情况也不少见。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警告,认为乙公司包装中采用的某图案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对于乙公司而言,如果涉案图案实际并未侵权,但是又担心甲公司采用诉讼保全、向乙公司客户散播乙公司侵权信息影响乙公司与客户的正常合作或其他手段影响乙公司的正常经营,从商标权滥用的限制角度而言,作为收到甲公司举报的乙公司而言,为防止商标权益不确定状态影响到乙公司的正常经营,可以通过诉请法院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的办法予以维权。具体操作要点如下:
1、催告权利人就警告事宜行使诉权或撤回警告;被警告人注意回复警告人的书面文件仍然按照警告内容的相关事项予以回复,相关通联方式也要尽可能与警告书内容一致。
2、警告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撤回警告或行使诉权收到该书面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自书面催告发出之日起二个月内,权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诉讼。
3、被警告人向法院提起诉请,请求确认涉案行为未侵犯警告人商标权。
以上操作方法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而制作。虽然本规定是针对专利纠纷案件而做出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商标权纠纷与专利权纠纷在此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因此各地法院在商标权纠纷方面往往参照此规定执行。
另外,需要注意,实务中也存在涉案侵权人接到商标权利人的侵权警告后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确认不侵权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一些法院是支持的。他们支持的理由在于:被控侵权人已经收到权利人发出的警告,被控侵权人无法采用其他途径确定其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其只有通过法院裁决依法确认其权利的存在与否。
此种观点本书持支持态度,因为此种做法有利于及时将不确定的法律权益及时否。此种观点本书持支持态度,因为此种做法有利于及时将不确定的法律权益及时明晰,有利于及早定纷止争,使得双方当事人均少受损失。
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若在先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是商标侵权案,则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后登记商号若构成商标侵权有三个要件:
(1)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其企业商号;
(2)将商号在与商标核准使用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3)造成了相关公众误认、混淆的效果。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在先商号权利人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提起商标异议程序,有效阻止石家庄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阻止商标确权关键是看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
在先商号权利人还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撤销在后商标,或者起诉在后商标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启用商标无效程序,它和商标异议程序及法律适用类似。若启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则要求在先商号权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在先商号权所从事业务与在后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此外还要求在后商标权具有攀附在先商号达到混淆目的的恶意。
上一篇:晋州集体商标变更费用需要多少?
最新文章
- 石家庄集体专利注册办理的全面指南[ 2024-11-16 ]
- 石家庄集体专利注册办理的详细步骤[ 2024-11-15 ]
- 高邑集体商标转让代理的明智之选[ 2024-11-14 ]
- 高邑集体商标转让代理选择策略[ 2024-11-13 ]
- 藁城区集体商标变更要点概览与实操指南[ 2024-11-12 ]
- 藁城区集体商标变更关键要点全解析[ 2024-11-11 ]
